办证指南

发布时间:2015-04-20

一、申办读者证手续

读者办证,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,在祁县图书馆办证处填写《祁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》即可办理,押金五十元。每位读者限办一个读者证。

二、读者证功能及本馆借阅规则

(一)读者证限借图书1册,期限1个月,可续借两次,每次续借期为15天。逾期归还图书者,每天每册收取0.2元逾期款。长期不还图书者,吊销读者证,扣罚押金,不再享有续办读者证资格。

(二)图书外借期间,请自觉爱护图书。如损毁严重,无法修复,影响正常使用者,按丢失处理,即按原书价3-10倍赔偿,丢失全套书之一无法补齐者,按全套书价赔款。

)持证读者登录祁县图书馆网站(http://www.qxtsg.mh.libsou.com/)可进行文献续借或查询,本馆提供24小时移动图书、微信图书等个性化信息服务包括360万册电子图书、大众报纸、期刊、杂志、视频、资讯等,读者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。


三、读者证退证、遗失补办规定

(一)读者证可以长期使用,实行年度注册,满一年后请到办证台免费注册。

(二)读者办理退证,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及读者证,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后,可退还本证的押金。(注:如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,方可办理)。

(三)读者若遗失读者证,请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来馆挂失;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费用,交5元工本费,可按上述条件重新办证,原证同时作废。

)读者退证后不满一年再办证须交纳工本费5元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读者办证时请设置6位密码,以便网上办理续借和使用数字资源。

(二)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,特殊情况出示双方身份证(户口簿)原件。

(三)本馆外借实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,望读者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积极配合管理人员。

(四)请爱护读者证,避免磨损、折断、自行变更相关信息等,若由此导致读者证无法使用,责任由持证者承担。


 咨询电话:0354-524349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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